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出土的一座公元前四千多年的墓葬中,考古发现,在一具人骨的左右两侧,分别用蚌壳堆塑成了龙和虎的形状,其足下有被认为是北斗的标识。在一个地位重要的死者骸骨周围有意识地塑造龙虎的形象,意味着当时这两种物象被人所崇拜。依据北斗符号可知,这里的龙是东方的神灵,虎是西方的神灵。它证明了,后来的文化传承中一直为人所熟知的“左青龙,右白虎”的格局,可至少追溯到6000年前。
在空间上,老虎与龙、朱雀、玄武瓜分了世界,这四种动物被称之为“四神”或者“四灵”,就此,中国古代西方的其他神祇也多多少少沾染上了老虎的形象:《山海经》中记载说:陆吾神,虎身而九尾,人面而虎爪;开明兽则长了九个脑袋,“身大类虎”。更著名的西王母也有老虎的痕迹,只是她后来不断进化,演变成了中老年妇女。
继而,在时间上,龙标志着春天,并因而被赋予青色,而虎处于秋天的位置上,生命在这个时候开始凋零,肃杀的气氛与虎类的食肉习性相映相和。后来,青龙喻示生生不息,白虎则成了死亡威胁,继而,在更加繁复的五行观念发明之后,它还掌管刑杀、金属与一片白茫茫。
“敬畏”这个词可以理解为敬其所畏。这种习性很早就被道德化了,中国最早的诗集《诗经》中有这样的句子:“取彼谮人,投畀豺虎。”把罪人丢给老虎吃,有人认为可能是上古的确存在的一种残酷的判罚方式。老虎的这个功能在《山海经》中被进一步扩大化,不仅是罪人,还包括“恶害之鬼”即做坏事情害人的鬼,亦可用苇绳捆了,喂老虎吃。东汉有一本叫《白虎通德论》的书,说的更加明确:“虎者,阳物,百兽之长,能执搏挫锐,噬食鬼魅。”
学界倾向于认为,正是虎食鬼之说其后演变成了贴门神的习俗,最早的两位门神,在秦叔宝和尉迟恭之前,是叫神荼和郁垒的两兄弟,他们守着桃树待鬼,一有所获,即刻捆了喂老虎去。基于惩恶扬善以及执掌刑罚诸功能,我们的文化传统中,常会将与军队、战争和老虎相联系。